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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非法买卖枪支涉猎被府谷警方抓获 |
文章来源:榆林新闻 访问次数:2111 发布时间:2016-9-28 22:00:04 |
明知不可为,却偏要为之,35岁的陕南男子叶某是名小包工头,生活幸福美满,却因自己任性、冲动非法买卖枪支零件并自己组装、改装成气枪、射钉枪各一支的违法犯罪行为打破了现有的宁静。9月26日,府谷警方成功抓获涉嫌非法买卖枪支的犯罪嫌疑人叶某。
近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男子涉嫌在网络上非法买卖枪支,通过走访快递公司,发现该男子预留信息为虚假信息,进一步调查后,排查到可疑男子叶某,民警立即对叶某进行了深入调查,发现各项信息与犯罪嫌疑人相互吻合,9月23日民警在前石畔附近将叶某抓获,并在其住处搜出射钉枪、气枪零件(枪身、枪托、钢管)、钢珠等物。
经查,犯罪嫌疑人叶某(男,汉族,1982年8月28日生,陕西省西乡县人)2012年11月来府谷打工,2016年8月产生购买枪支打猎的想法,并先后购买枪支零件并自己组装成气枪、射钉枪各一把。
本案中,叶某擅自改装的射钉枪可以认定为发射制式枪弹,符合相关法律和规范关于枪械的定义。射钉枪是一种建筑装修时用来钉钉子的工具,正常使用时,必须将枪管压在墙上才能击发。但如果加装钢管,使其成为火药助力就可发射小钢珠、铁砂等物的械具时,其就成了名副其实的枪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两支以上的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定罪处罚。 目前,犯罪嫌疑人叶某因涉嫌非法买卖枪支已被府谷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的办理之中。
编辑 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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