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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榆林一34岁女子被上网追逃 |
文章来源:华商头条 访问次数:10086 发布时间:2019-7-16 8:47:22 |
女子曹某是靖边县人,今年34岁,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017年11月28日被靖边县公安局上网追逃,于2018年2月7日被靖边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8年2月13日被靖边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曹某系靖边县某餐饮娱乐有限公司负责人,该公司无故拖欠张某某、康某某等19名工人工资100703元。靖边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多次传唤曹某某,其拒绝到案配合调查。靖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7年9月22日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该公司在限期时间内仍未支付工人工资。
2018年2月13日,靖边县某餐饮娱乐有限公司向靖边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农民工工资代发户转入工资100703元,用于支付该公司拖欠的劳动报酬。
曹某作为负责人在其营业场所经营期间,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
编辑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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