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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行动 志丹森林警察再填新战果 |
文章来源:志丹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访问次数:16876 发布时间:2022-8-1 16:15:17 |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非法收购野生植物可是犯法的。近日,有人壮胆想要非法收购野生甘草转卖发点小财,最终没逃出警察蜀黍的“火眼金睛”.......
近日,志丹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深入开展百日行动,结合“昆仑2022”“长江禁渔”专项行动和“黄金狙击2022”联合行动,紧盯重点线索、重点部位,全力开展林区治安打击整治工作,百日行动森林警察大队再填新战果。
百日行动以来,志丹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不断接到辖区有收购甘草场所的线索,组织民警迅速摸排,先后查处5处甘草收购点并予以取缔,查获的甘草全部依法进行扣押,目前,涉案人员因涉嫌非法收购国家二级保护植物被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编辑 刘子纬 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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