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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政绩考核成为强化监管的“鞭子” |
文章来源:榆林日报 访问次数:11399 发布时间:2011-6-12 13:2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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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主:刘加达
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战斗不断升级。报载,近日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地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推行食品安全整治区(县)长负责制,统筹推进市县两级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有效形成全链条监管。
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最近明显升级。不仅国家部门连出重拳,如集训食品从业人员、出台《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而且,各地政府也在积极作为,除了把食品安全纳入政绩考核之外,还公布了各种举报电话、“食品打黑”、聘请义务监督员等,相信这些举措都能收到一定效果。
尤其是把食品安全纳入官员政绩考核值得肯定,等于与“官帽”挂了钩。“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把食品安全纳入官员政绩考核,显而易见,甚至比 GDP 纳入政绩考核更有现实意义也更为紧迫。因此说,食品安全不仅要纳入政绩考核,而且要优先考核、重点考核,让政绩考核成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鞭子”。
过去食品安全事件之所以多发,原因之一在于食品安全没有或者说很少与“官帽”挂钩。不仅监管者不放在心上,即便事发之后被问责,要么是轻轻处理,要么是问责之后很快复出甚至受到重用。这次把食品安全纳入政绩考核,可以说是一种纠错。
尽管食品安全与“官帽”挂钩值得肯定,但从新闻报道来看仍有不少遗憾。其一,考核对象的范围明显太窄。按理说,应该自上而下纳入考核,但仅仅局限于区(县)长。如此考核有意义,但不得不说意义有限。
事实上,13个部门涉及食品安全管理,各有侧重,这些部门显然不能置身事外,也应该纳入政绩考核范围。无疑,只有考核范围涉及各级政府,形成自上而下完整的监管链条,食品安全监管才有“铜墙铁壁”。
其二,食品安全纳入政绩考核“考”什么没有明确。究竟是“考”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数量,还是“考”食品事件对社会的不利影响程度,或是“考”食品的抽检合格率、消费者的投诉量?显然,如果“考”什么不明确,考核的标准不公开,那么,食品安全纳入政绩考核在实践中就有可能打折扣。
其三,谁来考核也应明确而没有明确。在现行体制下,显然行政考核是避免不了的,但行政考核时也要纳入民意,把民调作为衡量官员食品安全监管成绩的重要标准,才可能避免“官考官”的弊端。同时,还要公开征求意见,以便汲取民智让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科学合理,并制度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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