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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光天化日醉酒驾驶 靖边交警瞬间抓获 |
文章来源:靖边交警 访问次数:26138 发布时间:2021-9-9 22:24:49 |
本网讯(崔春月)9月3日,靖边普降秋雨,天际朦朦胧胧,空气中已略有寒意,这样的季节和时间对陕北汉子来说正是吃狗肉喝烧酒暧身子的好日子。酒足饭饱,不触犯法律,悠然自得也是人生一大幸事。然而有人漠视“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铁律,硬是将自己送进了“班房”。
当天下午15时30分,榆林市靖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交警在北大街整治乱停乱放时,发现一辆陕K牌长城牌皮卡车违规停放时间较长,经过多次巡逻喊话无果后,值勤交警对该车准备粘贴违停告知单。当民警走到车跟前时,马路对面跑过来一男子,大声地叫喊着:“现在就走,现在就走,警察同志,别贴单了!”民警见车主来了后,转身离开了。
当驾驶员驾驶陕K牌皮卡车经过交警时,敏锐的交警忽然闻到一股酒味,凭着职业敏感和工作经验,交警怀疑该男子可能喝了酒。值勤交警立即对该车进行拦截,当打开车门时,一股刺鼻的酒味扑面而来,驾驶员主动交代自己喝了酒。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265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随即,驾驶员被传唤至中队接受进一步调查。
据悉,驾驶员叫张某某,靖边县大路沟人,妻子一早在上班前,千叮咛万嘱咐让张某某不要出去喝酒,但下雨天,张某某无事可做,闲的无聊就和朋友兄弟们聚在了一起,吃起了狗肉,喝起了烧酒。酒过三巡后,张某某闲着无事,便在北大街老车站广场溜达,刚出来,就看见交警在贴罚单,眼看就要贴到自己车时,张某某着急地跑上去制止,然后想都没想自己喝了酒,就开上车往停车场行驶,刚到停车场门前就被交警拦截,查了个现形。
最终张某某血醇鉴定结果为260.51 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张某某要为自己不听老婆劝阻而触犯法律负出惨痛的代价,面临最低两个月的拘役。
据一线交警介绍,近年来,随着市民安全素养提高,酒驾人数有所减少,但依然有人抱有“白天不会有人查酒驾”、“我只喝了一点没关系”等侥幸心理,坚持喝酒后仍开车上路的错误做法。靖边交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不论是白天还是晚上,饮酒后都不要开车,更不要心存侥幸,否则等到给他人和自己造成伤害时,再后悔为时已晚。
编辑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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