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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撤县设市获国务院批准 |
文章来源:榆林日报 访问次数:1872 发布时间:2017-4-14 9:37:03 |
本报记者马龙报道 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日前下发了《关于同意陕西省撤销神木县设立县级神木市的批复》,同意撤销神木县,设立县级神木市,以原神木县的行政区域为神木市的行政区域,神木市人民政府驻神木镇府阳路1号。神木市由陕西省直辖,榆林市代管。
《批复》要求,撤县设市各项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做好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规定及时勘定,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陕西省自行解决。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强行政区划调整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行政区划调整有序稳妥实施。
据了解,神木是国家正式解冻县改市审批后,全国首批获批的县级市。
神木是我省国土面积最大的县级行政区域,国土面积达7635平方公里,总人口约45万。神木是西北地区县域综合实力最强的县,2016年全县完成生产总值904.8亿元,同比增长7.6%;完成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368.4亿元,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66.07亿元,实现地方财政收入53.06亿元。2015年全县县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居全国百强县第21位、西北第1位。神木还是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格县、全国科普示范县、全国政务公开示范县、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先进县、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中国金融生态县、中国十大最关爱民生县,也是陕西省历史文化名城和环保模范城市。
编辑 李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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